无敌的骨头 第9节
很快,前方的枯树渐渐有了些许生机,嫩绿色的叶子从枯黄的枝干冒出,缠绕在树干上的黑色藤蔓也长出了绿叶,密密麻麻地连成一片。
枝干藤叶间,阴暗的光线下,一群头生尖角的蓝色蚂蚁将一条没有毛发的毛毛虫团团围住,毛毛虫疯狂甩动身躯,却终究抵不过蚂蚁群轮番撕咬,很快就失去了生命迹象,被拖向一个小巧的树洞。
此时,突然意外发生,一只十条腿的红色蜘蛛从上方暴跳而下,强有力的上颚一把咬住毛毛虫。同时吐出蜘蛛丝黏住远处的一截树干,像蜘蛛侠一般荡了过去。
蓝色蚂蚁们纷纷抬头,盯着远远离去的蜘蛛,头顶上的尖角居然喷射而出,精准地扎在十腿蜘蛛的屁股上。
十腿蜘蛛当场麻痹,靠着蜘蛛丝的粘性,在空中中来回荡漾。
嗖。
一只长着两颗脑袋的螳螂不知从哪纵身跃出,钳住十腿蜘蛛后跃进密集的树叶之间,不见踪影。
“那些,就是这个世界的小动物吗?看起来似乎比地球的要吓人啊。”
林志眼眶中的幽蓝火焰跳动着,浑然不知如果出现在地球的话,他绝对是最吓人的那一个!
即便现在是黑夜,他也可以清晰无比地见到远处发生的那一幕丛林间的优胜略汰。
这里既然出现了这些小动物,那也就说明,距离离开大坟场不远了。
哒哒哒!
小骨头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,拼着陷入泥潭的大恐怖,冲出去趴在树丛间,双手搭在树干上,骷髅脑袋凑上前去,空洞的眼眶一动不动地盯着上面跑来跑去的蚂蚁。
林志看了一眼趴在那里异常专注的小骨头,抬起的白骨脚掌又收了回去。
反正他也不急着去完成任务,想玩,就给你玩个够吧。
他随地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岩石,背靠大树干,双手抱胸,翘着二郎腿,准备小小的眯一会。
不死骨族需要休息睡觉吗?
答案是肯定的,除了小部分变异种,大部分不死骨族虽然不会感到疲惫,但也需要通过休眠来恢复身体的能量。
长期没有得到休息,体内的咒力更是会渐渐流逝,最终重新成为一副普通的枯骨。
刚一躺下,林志莫名觉得哪里不对,又坐了起来,从身边的草丛里抽出来一根草根咬在嘴中。
嗯,这样就完美了。
他再度躺了回去,脸上满满的惬意,浑然已经忘记了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处理。
另一边,大坟场入口。
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男人来到此处。
“那只不死骨族呢?”
雷龙王子诺亚斯特一身便装,英俊帅气的脸上透露出沉稳的神色。
他的目光在大坟场四周扫过,最终落在正前方一个巨大的深坑上。
这是那只不死骨族从空中坠落下来后砸出来的,当时的他就躲在旁边的岩石后面瑟瑟发抖。
那会他知道自己不能死,雷龙王国的未来需要自己去维护,所以,才会流露出恐惧惊慌的神情。
而现在,贝庞王族背叛的消息已经传达给雷龙王国的皇族,又答应了那只不死骨族,要在日出之前回到这里,割肉放血,诺亚斯特的心态就不一样了。
在达成心愿、知道自己必死之后,所谓的恐惧也就显得一文不值。
他维护了雷龙王国的安定,没有给王族的荣耀抹黑。
那么死亡,又有何惧?
诺亚斯特沿着巨坑走了一圈,接着双腿盘膝,坐在了泥土地上。
远方的东边,有一线阳光切割过来,照射在大坟场外围的黄泥小道上。
那名不死骨族给他的要求,是在日出之前回到大坟场。
从太阳光线的位置来看,不需要几分钟,“日出”便会抵达大坟场。
那会,也就是他遵守约定,割肉放血的时候!
诺亚斯特王子从身后取下来一个包裹,这是临走时,母亲含泪塞给他的,里面装着雷龙王国最顶级的菜肴。
“应该还有时间,要不,还是尝试一下吧?”
诺亚斯特抬头看了一眼大坟场外的光线,犹豫一会,还是将包裹解开.。
一时间,浓郁的肉香弥漫开来。
诺亚斯特盯着油香四溢的肉块,轻轻咽了一口口水,又从腰间解下来一壶平民常喝的烈酒。
时间紧迫,他赶紧撸起两条衣袖,毫无一国王子该有的绅士风度,徒手抓起一大块角牛肉就往嘴里塞。
塞满噎住了,就拎起酒壶仰头灌酒。
从小到大,沐浴在皇室荣耀下的雷龙国王子,一直就有一个非常奇葩的梦想。
那就是,抛下所有皇家礼节、绅士举止,像集市上那些赤膊大汉一样,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!
“呼……舒服!”
很快,塞满整个包裹的肉菜跟一壶烈酒就被诺亚斯特吃个精光。
他小心翼翼地将满地的骨头菜屑捡起来,连同空酒壶一起,用粗布包裹包好,轻轻放在一边。
同一时间,太阳的光线终于照射在大坟场的一块墓碑之上。
诺亚斯特缓缓站起身,环顾四周,还是没有那只不死骨族的身影。
他取出一把小刀。
锋利的刀刃倒映着英俊且坚毅的侧脸。
他也许猜测到那只不死骨族已经离开此处,但作为从小沐浴在皇室荣誉下的一国王子,他并没有怀抱丝毫侥幸心理。
尤其是,对方的实力是那么的恐怖。
失信,可能会给雷龙王国带来难以承受的灾难;
守信,则国家在,一身的荣耀在,这是比自身性命还要重要千百倍的东西!
很显然的选择。
所以,在最初的一缕太阳光线照射到诺亚斯特王子脚掌的时候,他举起了手中的刀子。
一时间,鲜血,洒满一地。
第11章 跳崖
阳光照不进大坟场深处的密林,让林志沉睡中醒来的,是周围温度的上升。
“外面已经是早上了吗?”
林志没有眼皮,并没有“睁开眼睛”这样的动作,但出于穿越之前的习惯,醒来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点“睡眼惺忪”的状态。
他动了动身子,这才发现腿骨旁边似乎被什么东西压着。
低头看去,迷你版骷髅的小骨头不知什么时候睡在自己脚边,小家伙左右腿骨交叠放在一起,做出二郎腿的模样。
脊椎旁边的小小锁骨上,还卡着一根枯黄的草根,从其运动的轨迹来看,多半是从小家伙的嘴巴里掉落下来的。
“这小东西,放着我这么友善传统沉着冷静的性格不学,整天就知道模仿一些有的没的。”林志低声自语道。
叮。
系统实在听不下去,跳出来冒了个泡:【反正现在宿主没有脸皮,想怎么吹都不会有人说你脸皮厚】
林志掩嘴咳嗽一声,假装没有听见系统的吐槽。
也许是被林志的低语吵到了,小骨头动了动身子,翻个身,又睡了过去。
经过一夜的消化吸收,它身上骨头散发而出的白光已经变得淡不可见。
那一根人类肋骨中蕴含的能量,多半被吸收干净了。
也许是受到这个原因的影响,小骨头睡得很香,白骨眼眶松弛,就连阴冷的骷髅脑袋上,都能见到一抹放松。
“奇怪,照理来说,不死骨族在吸收完骨头能量,完成一次进食后,体内的咒力应该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提升才对,怎么在这个小东西身上看不见丝毫变化?”
林志眼眶内的幽蓝火焰向中心聚拢,形成一个圆形,这表示他处于疑惑的状态。
“这太不同寻常了。”
林志只是拥有无敌的能量,这并不意味他全知全能。
但是,其他种族存在的问题,林志可能还需要费不少功夫去解答,但想要弄清楚自家不死骨族身体咒力的问题,就再简单不过了。
他将身体的咒力释放在双眼上。
嗡!
像是往油灯里面泼上一层燃油般,林志双眼深处的幽蓝火焰瞬间大了一圈,顶部的火花甚至冒出眼眶的束缚,腾腾燃烧。
他看向小骨头的视野因此发生变化。
可以见到,组成小骨头身体的骨头内部,有一条极为纤细的白线。
白线贯穿了它全身上下所有的骨头,形成一个坚固的整体。
“这就是隐藏在小骨头身体深处的咒力吗?”
林志停止对自己眼睛灌输咒力,汹涌燃烧的火焰瞬间萎靡,恢复原来的大小。
正常情况下,不死骨族的咒力都是布满全身的,就像是人类体内的细胞一样,无处不在。
就连林志自己也是这样的状态,不然他也不会因为体内咒力过多,需要用眼眶中的火焰来将溢出的咒力燃烧殆尽。
而小骨头的这个情况,显然不符合不死骨族的物种规律。
这就是变异种族么……
林志刚想进行更深入的探索,脚边的小骨头挪动一下身体,甩了甩骷髅脑袋,从沉睡中醒来。
小家伙呆呆地站起来,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般,猛地回头。
见到耙耙端坐那里后,这才发出“哒哒哒”的声音,同时伸出两只白骨手臂,做出要抱抱的动作。
林志直接伸手在小骨头的头盖骨上弹了一下。
枝干藤叶间,阴暗的光线下,一群头生尖角的蓝色蚂蚁将一条没有毛发的毛毛虫团团围住,毛毛虫疯狂甩动身躯,却终究抵不过蚂蚁群轮番撕咬,很快就失去了生命迹象,被拖向一个小巧的树洞。
此时,突然意外发生,一只十条腿的红色蜘蛛从上方暴跳而下,强有力的上颚一把咬住毛毛虫。同时吐出蜘蛛丝黏住远处的一截树干,像蜘蛛侠一般荡了过去。
蓝色蚂蚁们纷纷抬头,盯着远远离去的蜘蛛,头顶上的尖角居然喷射而出,精准地扎在十腿蜘蛛的屁股上。
十腿蜘蛛当场麻痹,靠着蜘蛛丝的粘性,在空中中来回荡漾。
嗖。
一只长着两颗脑袋的螳螂不知从哪纵身跃出,钳住十腿蜘蛛后跃进密集的树叶之间,不见踪影。
“那些,就是这个世界的小动物吗?看起来似乎比地球的要吓人啊。”
林志眼眶中的幽蓝火焰跳动着,浑然不知如果出现在地球的话,他绝对是最吓人的那一个!
即便现在是黑夜,他也可以清晰无比地见到远处发生的那一幕丛林间的优胜略汰。
这里既然出现了这些小动物,那也就说明,距离离开大坟场不远了。
哒哒哒!
小骨头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,拼着陷入泥潭的大恐怖,冲出去趴在树丛间,双手搭在树干上,骷髅脑袋凑上前去,空洞的眼眶一动不动地盯着上面跑来跑去的蚂蚁。
林志看了一眼趴在那里异常专注的小骨头,抬起的白骨脚掌又收了回去。
反正他也不急着去完成任务,想玩,就给你玩个够吧。
他随地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岩石,背靠大树干,双手抱胸,翘着二郎腿,准备小小的眯一会。
不死骨族需要休息睡觉吗?
答案是肯定的,除了小部分变异种,大部分不死骨族虽然不会感到疲惫,但也需要通过休眠来恢复身体的能量。
长期没有得到休息,体内的咒力更是会渐渐流逝,最终重新成为一副普通的枯骨。
刚一躺下,林志莫名觉得哪里不对,又坐了起来,从身边的草丛里抽出来一根草根咬在嘴中。
嗯,这样就完美了。
他再度躺了回去,脸上满满的惬意,浑然已经忘记了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处理。
另一边,大坟场入口。
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男人来到此处。
“那只不死骨族呢?”
雷龙王子诺亚斯特一身便装,英俊帅气的脸上透露出沉稳的神色。
他的目光在大坟场四周扫过,最终落在正前方一个巨大的深坑上。
这是那只不死骨族从空中坠落下来后砸出来的,当时的他就躲在旁边的岩石后面瑟瑟发抖。
那会他知道自己不能死,雷龙王国的未来需要自己去维护,所以,才会流露出恐惧惊慌的神情。
而现在,贝庞王族背叛的消息已经传达给雷龙王国的皇族,又答应了那只不死骨族,要在日出之前回到这里,割肉放血,诺亚斯特的心态就不一样了。
在达成心愿、知道自己必死之后,所谓的恐惧也就显得一文不值。
他维护了雷龙王国的安定,没有给王族的荣耀抹黑。
那么死亡,又有何惧?
诺亚斯特沿着巨坑走了一圈,接着双腿盘膝,坐在了泥土地上。
远方的东边,有一线阳光切割过来,照射在大坟场外围的黄泥小道上。
那名不死骨族给他的要求,是在日出之前回到大坟场。
从太阳光线的位置来看,不需要几分钟,“日出”便会抵达大坟场。
那会,也就是他遵守约定,割肉放血的时候!
诺亚斯特王子从身后取下来一个包裹,这是临走时,母亲含泪塞给他的,里面装着雷龙王国最顶级的菜肴。
“应该还有时间,要不,还是尝试一下吧?”
诺亚斯特抬头看了一眼大坟场外的光线,犹豫一会,还是将包裹解开.。
一时间,浓郁的肉香弥漫开来。
诺亚斯特盯着油香四溢的肉块,轻轻咽了一口口水,又从腰间解下来一壶平民常喝的烈酒。
时间紧迫,他赶紧撸起两条衣袖,毫无一国王子该有的绅士风度,徒手抓起一大块角牛肉就往嘴里塞。
塞满噎住了,就拎起酒壶仰头灌酒。
从小到大,沐浴在皇室荣耀下的雷龙国王子,一直就有一个非常奇葩的梦想。
那就是,抛下所有皇家礼节、绅士举止,像集市上那些赤膊大汉一样,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!
“呼……舒服!”
很快,塞满整个包裹的肉菜跟一壶烈酒就被诺亚斯特吃个精光。
他小心翼翼地将满地的骨头菜屑捡起来,连同空酒壶一起,用粗布包裹包好,轻轻放在一边。
同一时间,太阳的光线终于照射在大坟场的一块墓碑之上。
诺亚斯特缓缓站起身,环顾四周,还是没有那只不死骨族的身影。
他取出一把小刀。
锋利的刀刃倒映着英俊且坚毅的侧脸。
他也许猜测到那只不死骨族已经离开此处,但作为从小沐浴在皇室荣誉下的一国王子,他并没有怀抱丝毫侥幸心理。
尤其是,对方的实力是那么的恐怖。
失信,可能会给雷龙王国带来难以承受的灾难;
守信,则国家在,一身的荣耀在,这是比自身性命还要重要千百倍的东西!
很显然的选择。
所以,在最初的一缕太阳光线照射到诺亚斯特王子脚掌的时候,他举起了手中的刀子。
一时间,鲜血,洒满一地。
第11章 跳崖
阳光照不进大坟场深处的密林,让林志沉睡中醒来的,是周围温度的上升。
“外面已经是早上了吗?”
林志没有眼皮,并没有“睁开眼睛”这样的动作,但出于穿越之前的习惯,醒来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点“睡眼惺忪”的状态。
他动了动身子,这才发现腿骨旁边似乎被什么东西压着。
低头看去,迷你版骷髅的小骨头不知什么时候睡在自己脚边,小家伙左右腿骨交叠放在一起,做出二郎腿的模样。
脊椎旁边的小小锁骨上,还卡着一根枯黄的草根,从其运动的轨迹来看,多半是从小家伙的嘴巴里掉落下来的。
“这小东西,放着我这么友善传统沉着冷静的性格不学,整天就知道模仿一些有的没的。”林志低声自语道。
叮。
系统实在听不下去,跳出来冒了个泡:【反正现在宿主没有脸皮,想怎么吹都不会有人说你脸皮厚】
林志掩嘴咳嗽一声,假装没有听见系统的吐槽。
也许是被林志的低语吵到了,小骨头动了动身子,翻个身,又睡了过去。
经过一夜的消化吸收,它身上骨头散发而出的白光已经变得淡不可见。
那一根人类肋骨中蕴含的能量,多半被吸收干净了。
也许是受到这个原因的影响,小骨头睡得很香,白骨眼眶松弛,就连阴冷的骷髅脑袋上,都能见到一抹放松。
“奇怪,照理来说,不死骨族在吸收完骨头能量,完成一次进食后,体内的咒力应该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提升才对,怎么在这个小东西身上看不见丝毫变化?”
林志眼眶内的幽蓝火焰向中心聚拢,形成一个圆形,这表示他处于疑惑的状态。
“这太不同寻常了。”
林志只是拥有无敌的能量,这并不意味他全知全能。
但是,其他种族存在的问题,林志可能还需要费不少功夫去解答,但想要弄清楚自家不死骨族身体咒力的问题,就再简单不过了。
他将身体的咒力释放在双眼上。
嗡!
像是往油灯里面泼上一层燃油般,林志双眼深处的幽蓝火焰瞬间大了一圈,顶部的火花甚至冒出眼眶的束缚,腾腾燃烧。
他看向小骨头的视野因此发生变化。
可以见到,组成小骨头身体的骨头内部,有一条极为纤细的白线。
白线贯穿了它全身上下所有的骨头,形成一个坚固的整体。
“这就是隐藏在小骨头身体深处的咒力吗?”
林志停止对自己眼睛灌输咒力,汹涌燃烧的火焰瞬间萎靡,恢复原来的大小。
正常情况下,不死骨族的咒力都是布满全身的,就像是人类体内的细胞一样,无处不在。
就连林志自己也是这样的状态,不然他也不会因为体内咒力过多,需要用眼眶中的火焰来将溢出的咒力燃烧殆尽。
而小骨头的这个情况,显然不符合不死骨族的物种规律。
这就是变异种族么……
林志刚想进行更深入的探索,脚边的小骨头挪动一下身体,甩了甩骷髅脑袋,从沉睡中醒来。
小家伙呆呆地站起来,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般,猛地回头。
见到耙耙端坐那里后,这才发出“哒哒哒”的声音,同时伸出两只白骨手臂,做出要抱抱的动作。
林志直接伸手在小骨头的头盖骨上弹了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