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末长剑 第863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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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城墙根下摆着一排又一排的瓦罐,汩汩冒着热气,蔚为壮观。
  曾易怀里冒着刀鞘,紧闭双目。
  他并没有真的睡着,而是在想家。
  他害怕自己眼里那一闪而现的温柔被别人看见,让人耻笑,破坏他冰冷凶狠的形象。
  家里的麦子应该收了吧?
  不知道她一个人怎么办,来得及收吗?前阵子可是下雨来着。
  开春后种的韭菜应该收了好几茬了,开集时可以拿去卖,有没有多卖几个钱?
  清明后有没有种瓜?他记得叮嘱过的,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懂。
  平阳来了很多大官,瓜果在夏天很好卖,能补贴点家用。
  圈里的一只羊蹄子有问题,他想将其杀了卖钱,女人犹豫不决。
  好蠢啊,那羊的蹄子早晚烂掉,能活到哪天?
  唉!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后,曾易睁开了眼睛。
  “队主。”本队军士端来了一碗野菜汤,笑吟吟地说道。
  曾易端起碗,慢慢喝着。
  这并不是纯粹的菜汤,而是野菜、肉脯合在一起熬的汤。
  最近老喝这个,他都快腻了,但军中最缺的就是各色谷子,能有什么办法?
  碗底放着一块骨头,曾易也不怕烫,用手指拈起,先啃干净了骨头上的烂肉,然后拿眼瞧了瞧,又开始吸食骨髓。
  “队主,我给你挑的,不错吧?”军士笑嘻嘻的。
  曾易瞧了他一眼,没说什么。
  “快喝吧,一人两碗,喝完我再去舀。”军士又道。
  “这玩意,不到中午,一泡尿就没了,顶个屁用。”曾易一边嫌弃着,一边唏哩呼噜喝得香甜。
  饼子、粟米饭之类的饭食,银枪军、义从军、亲军能吃,他们却吃不了,谁让粮食不够呢?
  军中上下、强弱之别,特别明显,没办法。
  “队主,厮杀时带着我,你去哪我去哪,好不好?”军士盛来第二碗汤时,轻声说道。
  “为何?一个队同进同退,哪有什么带不带的说法?”曾易问道。
  “若阵列野战,我自无二话。”军士说道:“可若攻拔敌营,山间厮斗,我跟着你,能活,兴许还能有斩获。”
  “有牵挂了?”曾易低头喝汤,不让人看见他的表情。
  军士沉默良久,道:“家里那位怀上了,我想活着回去,最好再赚点钱帛。”
  曾易不语。
  军士又叹道:“其实,当初抱着根木头在水中沉浮时,死不死对我来说已没那么可怕了。梁王救了我,这条命就是还给他又如何?我就想我的孩儿活下来,平平安安长大,哪怕不跟我姓。如果能带着几匹布回家,那就再好不过了。”
  说最后一句话时,他的嘴角微微翘起,仿佛想到了什么美好的事情一样。
  “我执刀盾,你持枪,跟紧我,不要走远。”曾易突然说道。
  “好。”军士满脸喜色。
  “挺过这一仗,我等就能活。”曾易说道:“放心,打不了多久的。多打一个月,银枪军也得和咱们一起喝野菜汤,最迟七月就能班师。”
  二人说话间,先吃罢早饭的部队已经收拾行囊,开始出发了。
  浩浩荡荡近两万人,离开晋阳,直指石岭。
  ******
  自晋军主力抵达晋阳后,阳曲等地便来了一场大撤退。
  数日内,曾经满地的帐篷拆得一干二净,人丁、牛羊纷纷向北,越过石岭,抵达新兴,留下的只有纯粹的战士,一边牧马,一边监视晋阳方向。
  从这一点来看,鲜卑人是会打仗的。
  他们对南下有执念,但不会寸土必争,该怎么打就怎么打,打不赢就跑,打得赢就追亡逐北,消灭敌人成建制的武装力量。
  这是一种聪明的做法,也是故老相传的战略,契合他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战略。
  神龟五年(321)五月底,他们再一次发起了南下的试探。
  这是一次堪称“卑微”的试探,因为自古以来没有胡人占据过汉地主要区域,没有胡人当过天子,一个都没有。
  虽然自后汉建立以来,双方的力量对比一直在发生着对草原有利的变化,他们更文明了,典章制度更完善了,铁器产量暴增,骑兵的战术革新日新月异,现在的一千骑兵可以轻松打败前汉、匈奴时代的五千乃至一万骑……
  他们信心十足。
  檀石槐一统草原是一次伟大的尝试,结果证明汉军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,数万出塞骑兵被鲜卑铁骑打得几乎全军覆没,死者十之七八。
  只可惜,檀石槐四十多岁就死了,鲜卑四分五裂,沦为了中原诸侯的打手。
  但这次尝试依然有积极的意义。
  或许,现在的草原统一起来,实力将远远超过匈奴一统草原那会,因为他们有铁匠打制的精良武器,质量和数量都远超匈奴时代。
  他们有具装甲骑,数量也远超匈奴时代。
  他们有粗粗训练的步兵,战斗力比匈奴那少得可怜的步兵强多了。
  他们种田的规模,同样远超匈奴时代。
  最重要的是有了高桥马鞍,有了双边马镫,无论行军、骑射还是肉搏冲锋都极为方便,能充分调用全身的力量,能使用更多的技巧。
  匈奴人那种披着毛毯骑在光马背上,只靠双腿夹紧马腹,做着可笑、笨拙动作的骑兵,几乎不配称为骑兵,就像大人与小孩的区别……
  现在或许可以继檀石槐之后进行第二次尝试了。
  而中原的新主人必然不允许他们展开这种尝试,碰撞已是注定的宿命。
  五月二十七日,大将军府骑兵掾殷熙率两千义从军出汾水河谷,直扑阳曲。
  留守此地的鲜卑人当然做出了反应。
  午后,天高云淡。
  雄骏的马儿驮着英勇的骑士,在已经干透了的草地上小步快跑。
  它们喷着鼻息,四蹄发出有节奏的嘚嘚声。
  渐渐地,速度越来越快,马背也越来越颠簸。
  风中传来了草的芬芳,间或夹杂着牛羊粪便的味道。
  耳中传来了旗帜呼啦啦的声音,外加角声、唿哨声、喊叫声。
  骑士们面容严肃,甚至堪称狰狞。
  当眼中出现对方越来越高大的身影,以及阳光下不停闪烁着的刀枪寒光时,一瞬间压抑感没了。
  躲无可躲,避无可避,今日,有死而已。
  双方数千骑在阳曲境内爆发了第一战。
  而在阳曲以南二十里处,无数步骑正在行军。
  邵勋看着面色苍白的鲜卑使者,只说了一句话:“晚了!”
  第三十四章 预设战场
  蔚蓝的天空中,白云朵朵,大雁成行飞过。
  地面之上,大风起兮,旌旗猎猎。
  双方数千骑在旷野中展开了激烈的搏杀。
  刘闰中带了一千五百骑赶至战场,接应殷熙统率的近两千义从军。
  他们很快被在外围游弋的鲜卑轻骑发现了。
  双方拉开了距离,在宽阔的场地上反复对射。
  呼喝之下,时不时有人应弦而倒。
  刘闰中已经中了一支箭,箭矢卡在甲内,颤颤巍巍的。
  从上党带来的轻骑更被射倒了百余人,损失不可谓不惨重。
  他第一次发现,这场骑兵厮杀的烈度有点高。
  鲜卑人怎么不退呢?你们不也是部大、首领制么?死了人丁,自己吃亏,为什么还要打下去?
  妈的,他都快坚持不下去了。
  再一次收拢部伍时,刘闰中扭头看了一下众人,道:“不准退!正是咬牙坚持的时候,退什么退?冲!”
  同样的部落体制,同样的生活方式,但人不一样,差别就是这么大。
  说白了,战阵厮杀,就是比谁更能忍受伤亡。
  就这交手一瞬间来看,鲜卑人似乎比羯人更能忍受一些。
  刘闰中其实也想退,但今天不敢。
  他若不能拦住这些鲜卑骑射手,坐视他们与鲜卑冲击骑兵一起夹击义从军,义从军必然惨败,这个责任不是他能承担的。
  角声再起之后,刘闰中将人马分成两拨,一拨三四百骑,弃了角弓,拿出刀盾,策马加入近战搏杀,另一拨千骑仍然与鲜卑骑射手们兜圈子射箭,有机会就拔刀互砍——骑射手之间的交锋,并非全程用箭,有时候也会拿短兵互相劈砍。
  在他们身后,似乎隐隐能听到密集的鼓声。
  那是大队步军前进时整理队形的声音,所有人都知道,晋军后面有大股援军赶至,却不知离这还有多远了。
  这样一种情况下,鲜卑人越打越焦躁,在发现无法冲垮义从军后,士气有些低落。
  在刘闰中孤掷一注,亲自带数百骑掩杀过来后,他们终于失去了信心,调转马首,向石岭关方向退去。
  城中还有数百骑,不过这会都下马立于城头,面色犹豫,显然吃不准该怎么办。
  “去把火把取来。”一部大冲上了城头,看着正沿着山坡一边艰难行走,一边互相射箭厮杀的双方骑兵,吩咐道:“我一回来就点火。”
 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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