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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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寻了时间想开导安慰一番,就见那天才作者跟个没事人似的,与她那儿子沈灵均外出寻找有趣的地方玩乐去了。
  陆华然本人有工作在身,默默观察段时间,见这俩人亲密无间,黏在一处又无需工作,两个公子哥又都不缺钱,那真是每逍遥自在过的有滋有味。
  她有下班回来的晚了,在厨房倒了水,见客卧依旧亮着灯,便想敲门进房闲聊几句。
  站在门前才发现这二位没关紧房门,透过巴掌款的距离,见到她那离一米九不差几厘米的独子,正靠着床坐在地毯上,他身高体型在那里,便轻而易举的把人整个圈在怀中。
  那漂亮的东方小少年窝在他怀里,沈灵均苍白削瘦的下巴枕在怀中人漆黑蓬松的黑发上,二人看一本书,沈灵均低声给他做翻译。
  “我们在天的主,愿你的国度降临,你的旨意行使在地上就如同在天上……”
  他声音刻意放缓,温柔低沉的钻进懒洋洋的依靠着他猫似的少年耳中。
  竟是在朗诵翻译圣经的选段。
  陆华然静静看了一会儿,悄悄地带上房门,便很自觉的不打断小情人之间的静谧相处时光。
  只是回房间时也无不想到,她心中也有些发痒,看来也是该再谈一段恋爱给终不变的生活,添加些蜜糖般温柔甜蜜的调剂了。
  也无语想到,她与华森特教授却是担忧多虑了,年轻人会受挫折不错,但自有更加充斥着心灵的感情填补上这挫折带来的负面情绪。
  年轻真好。
  陆华然想,要是她年轻个二十岁,能遇上个孤注一掷的真爱,又何必在意性别与差距。
  她这却又在记本上写到:
  但也只有年轻人会把被万众反对,所有人都明眼看出是歧路的感情当成这便是真爱。
  倘若没有足够多的不看好,不布满荆棘与坎坷,这感情又怎会跌宕起伏与痛苦到仿佛刻骨铭心?
  越是难以走下去充满坎坷的感情,越是会给予人这便是真爱的错觉。
  十年后若是回头看,有几人还能承认那是真爱,而不是年少不懂事做的可笑事情?
  沈灵均亦是在多年后,才知道母亲在记中写到的关于他与许少庭之间感情的真正看法。
  他的母亲开明之处在于不干涉独生子的选择,但他的母亲其实打从心底也并不肯相信真爱的存在。
  虽然后来也逐渐认可了他们二人的感情,还是说道:“关于爱情此路,男性始终比女性更能承担风险,即使踏错道路也还回头不晚。”
  “可对于女性,我倒是认为不要过于追求真爱和相信爱情才是上上之策。”
  陆华然叹息说道:“士之耽兮,犹可说也。女之耽兮,不可说也。”
  --
  在美利坚呆了半月有余,附近街道和唐人街摸了一遍,吃了开在美利坚的各种沪市饭店、广州酒家,又尝了各种本土改良版本的各国餐厅。
  无所事事的子固然舒畅,久了也还是觉得应是找点正经事做。
  陆华然都以为这两人要天长地久的当公子哥了,某就见两人抱了台德国产的打字机回来。
  她以为这二人要学习段时间,就见少庭字打的飞快,反而沈灵均要练习段时间。
  “你怎么这么熟练?”沈莱恩好奇问道。
  许少庭道:“再熟练也没用,也只能打英文。”
  他心中想,要是拼音普及,有了这台打字机每天一万字都没问题。
  手写的效率远远比不上键盘,但是这次准备的故事也不长,动笔之前他先向沈灵均讲述了,是个二十万字左右带有幻想色彩的故事。
  这个故事少庭也早早和沈灵均选定了投稿期刊,是纽约本地的一本面对大学生的读物杂志。
  故事主人公设定便是个十九岁,大一新生,有些害羞但心地善良,大多时候还算阳光开朗的白人男孩。
  听到少庭要设定白人做主角,沈灵均蛮惊讶:“你要以白人做主角?”
  “本土化再所难免。”少庭说,“你听我继续讲下去。”
  这个白人男孩金发碧眼,但是寄人篱下,父母早逝。
  沈灵均又打岔:“很经典的开头,塑造主人公悲剧性的童年经历,一看作者就是老手了。”
  少庭没忍住捂他的嘴,抗议道:“听我继续说下去!”
  沈灵均笑弯了眼睛,连忙求饶:“好的好的,你继续讲。”
  这个故事的开始和常生活没有区别,童年时期就失去父母,但除此外依旧各方面普通的白人男孩。他的一生大概便是升上普通的大学,毕业后找到个普通的工作,谈一个差不多的女朋友。
  然后结婚生子,忙碌于工作,赚一份还可以的工资但基本都要花费在孩子和家庭中。
  所有的一切都转折在某普通的一天,爱玩的室友去参加联谊活动,主角只是在宿舍中准备考试前的复习。
  深夜刚关上灯的他就被神秘人扼住喉咙,身后的血腥味宣告着来者不善,但是他就像是被老鹰捉住的小鸡,没有任何挣扎的能力。
  但是这个神秘人并没有取走他的性命,只是给他注射了颜色诡异的药剂。
  少庭讲到这里,主动问沈灵均:“你觉得这个开头怎么样?”
  沈灵均答道:“你继续讲下去,至少目前还是愿意听下去,这针药剂是让主角只是睡着这么简单吗?还是说是某种让人上瘾的药品,以此来控制主角为某个组织做事?”
  “是让人基因变异,能获得超能力的药剂。”少庭答道,“这是个都市异能题材的小说。”
  如果不是读的书够多,沈灵均也要反应不过来:“基因变异我知道,生物学方面的知识,超能力是什么?都市异能题材又是什么?”
  “超能力就是……”少庭想了想,“主角被注射药剂后,他发现自己弹跳力超过普通人,能轻轻松松一跳五六米高。带来的附加作用是他可以靠着这弹跳力,从平地靠着障碍物做跳板,几分钟内从外墙攀岩附壁上几十层高楼的楼顶。”
  沈灵均这时已经开始感慨少庭的想象力,就听他继续说:“主角还获得了超高速与力大无穷。”
  “这又是什么?”
  沈灵均如果刚开始只是觉得那开头还算可以,那么现在已经对这个故事,尤其是这各种能力产生了巨大兴趣。
  少庭本来觉得都市异能小说,在百年后都不算很火热的题材,所以在沪市时并没有考虑过写这类型小说。
  但是来到纽约后,看着高楼大厦已有了雏形,他就自然而然的想到,倒是很适合作为这类题材小说连载发布的土壤。
  二次工业革命电力的普及,现代医学技术的进步,抗生素的发明,各种生物实验的展开,连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都已经开始在写初稿……
  还有比这更适合都市异能题材出现的更好的契机吗?
  这两个年轻人窝在房间中,就后来风靡美利坚的《都市英雄》小说的前传,那篇只有二十万字左右的《英雄诞生》的各种设定,兴致勃勃的聊了一个上午。
  那时候来自华夏的作家许少庭,还只是打算作为衔接这段无聊时光,小试牛刀的在大学生读物杂志上了解下市场对题材的接受程度。
  远远不知道历史上这普通的一天,会成为百年后学生们参加文学历史考试,会作为选择题出的一道考题。
  这时候沈灵均还再等待小说一章的诞生,然后考虑如何选择合适的单词作为专有名词翻译那些设定。
  但紧接着这部小说诞生前,他们曾见过一面的白人小姐亲自找上门了。
  那是陆华然开的门,大清早也就刚刚七点左右时间,看着门外已经精神抖擞的琳达小姐,陆华然很是诧异:“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?”
  这白人女士很不客气回道:“对待客人至少要先请我进门,你说对不对?”
  “不请自来也能算作客人?”陆华然笑道。
  琳达道:“我并非来找你,我是想以个人名义,和千风明月谈一谈出版《大道仙途》这本书的合同。”
  陆华然露出了更加惊异的神情。
  琳达坦然自得的继续说:“我已经离开白金出版社,目前成立了家我本人全权控股的出版社。”
  “并且愿意以千风明月原笔名和华夏人的身份,出版他的小说《大道仙途》。”
  第112章
  琳达布莱克女士给他们带来的印象着实不太好,她说完,就露出了点不耐烦的神情,示意陆华然让她进门。
  那副以效率为第一准则于是看着颇为傲慢的神情,陆华然不禁心中想,这位女士真是一点都没有改变。
  即使明明是两方公平合作的“生意”,布莱克女士也总是搞得像是居高临下的施舍一般。
  “如果你不懂得尊重与平等交流是什么意思。”陆华然丝毫没有让路的打算,反而露出玩味神情。
  只论身高她大概高出了这位白女半个头还多,便带着莫测的笑意俯视着这位白人小姐:“如果无法看到你的诚意,那么也并没有交谈的必要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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