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时赶山记 第11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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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这几棵枣树当真是命硬,不过真要是被雷劈了,也挺可惜,与其当死木头卖了,还是年年长枣子更喜人。”
  霍峰经过每一棵树时都忍不住拍两下,山里大半的树年纪都比他和霍凌大,面对熟悉的老树,就像是见着了长辈一般。
  说来山腰小院里的枣树,就是这处老树分出去的枝子,至今仍是枝繁叶茂。
  “枣木没有,别的木还是有的。”
  走出一段路,霍凌指了指前方的半边身子发黑的大树,是棵柞树。
  “可惜卖不了木头。”
  霍峰示意霍凌一起上前看看,被雷击中的树并不一定会死去,像是眼前这棵,一半焦黑,叶子已经掉光了,但另一边树干还是正常的颜色。
  霍凌眼尖,离着十几步路时,就隐约瞧着树根上好像长了东西,他越看越心喜,最后几步完全是跑着去的。
  “看见啥了,棒槌?”
  霍峰见他激动,也跟着跑起来。
  霍凌则已经蹲在了树根下,他看着面前的东西,忍不住咧嘴笑开。
  “不是棒槌,但也差不多了。”
  他顿了顿,补充道:“不对,这东西比棒槌还稀罕,至少比灯台子稀罕。”
  “啥玩意儿?我瞅瞅。”
  霍峰把霍凌往旁边挤了挤,看清楚后,他差点蹦起来。
  “这是……这不会是?”
  他难以置信地看了看霍凌,又看了看眼前颜色和被雷劈过的树干有一拼的灵芝。
  其上两朵伞盖,同属一株,左边的那朵不仅泛黑,还崎岖不平,大如手掌,右边的那朵相对平滑,个头小了两圈,色泽却要比寻常的紫灵芝更加深一些,接近于褐色,可惜的是已经枯萎。
  “这东西,还是咱爹在的时候见过一回,比这个小多了。”
  霍峰唏嘘不已。
  “龙鳞芝,只长在被雷劈过的活树上,要不是小时候见过,咱俩绝对认不出。”
  霍凌紧盯着那株灵芝,“如果一株双生,就是‘龙凤芝’,但凤芝见光死,一夜就萎。”
  他缓缓吐出一口气,“咱们赶上了,但也来晚了。”
  面前的凤芝已死,好在龙鳞芝还能采摘。
  “只有一半也不错了,顶得上一株‘灯台子’!”
  霍峰拍了拍霍凌的肩膀。
  要是完整的龙凤芝,则堪比五十年生的“四品叶”,但显然他们没有这个运气。
  霍凌明白这个道理,他不贪心,能遇上一朵龙鳞芝已经算是侥幸。
  就像“四品叶”的山参,他进山这些年了,不还是了无踪迹,从没遇见过。
  霍峰在地上转了好几圈,捡到一片足够大的叶子,霍凌将面前的大灵芝小心采下,轻轻放在叶片之中。
  那株枯萎的凤芝也就地埋了。
  山中少见的东西都和棒槌一样,指不定有灵性在。
  两人离开前,特意在这棵树上划了个记号,对着合掌拜了两拜。
  第110章 践承诺
  这次进山的运气大概被龙鳞芝用光了, 之后两天没发现野山参的踪影。
  在霍峰与林长岁各背着大几十斤新采的山货下山后,霍凌师徒三人照旧在山中寻灵芝、采蘑菇、挖棒槌。
  今年的棒槌像是刻意躲着他们走,藏得实在太深, 到最后依旧一无所获。
  考虑到不久后还会再次上山, 他们留下一百斤实在背不动的生松子, 且在走之前摸了三十斤蝲蛄带走。
  下山后的第一顿,吃的就是蝲蛄豆腐。
  待大人吃饱, 孩子又饿了,颜祺拿来在灶上温煮的羊奶倒进奶壶,霍凌不假手他人,亲自来喂。
  “怎么才十来天没见, 就觉得他又长大了?”
  霍凌目光柔软,小七躺在他的臂弯里, 小嘴嘬着奶壶的奶嘴,“咕嘟咕嘟”地喝奶, 两只小手攥成拳头, 好似浑身都在用力。
  “我天天看着,倒没觉出来。”
  颜祺坐在一旁含笑望去,霍凌抱孩子的姿势绝对称不上笨拙, 只是因为他长得高,胳膊也长,配上小小的娃娃, 总显得有几分滑稽。
  “太软了,没骨头一样, 我都不敢动。”
  保持一个姿势太久,松开时觉得浑身都僵了。
  小孩子吃不了多少奶,没多久就撇头不喝了。
  壶里的羊奶还剩个底, 不好浪费,颜祺将其和罐子里的羊奶倒在一起,自己喝了。
  霍凌不爱喝奶,说有一股奶腥味,颜祺说不上喜欢,不过不讨厌,加上都说羊奶补身子,好些人家都是大人孩子一起喝的,他便就跟着喝一喝。
  何况家里为了小七买了母羊,每天挤出来的奶实在太多了,自家喝不完,只能往外卖。
  喂完了奶,霍凌依然不舍得撒手,他看向眼前吃饱喝足,昏昏欲睡的小人儿,用手轻轻点一下小脸蛋。
  “你说他多会长,咱俩都没有酒窝,偏他生了一对儿。”
  一开始他俩还觉得奇怪,问了老一辈才知道是会隔代传的。
  “这几天夜里,他安不安生?”
  “少不得要起来几趟,也还好,他白天睡觉的时候,我也陪着补个觉。”
  颜祺看了看天色道:“早些睡吧,明天进城卖了货,还要下地掰苞米。”
  家里的一亩菜籽、两亩高粱已经收割归仓。
  菜籽是第一年种,从头到尾摸索着来,一亩地的油菜,打了二百斤菜籽,足有两石,不算多,但也绝不少,卖给油坊的话,一石是八钱,相当于一两半还多的银子。
  霍峰和霍凌打过招呼,打算把这批菜籽全都卖掉换钱,兄弟俩平分,他们家养猪,偶尔霍凌还进山打猎,有足够的荤油吃,一年到头,要是不做席面,算下来用不了多少菜油,与其像攒麻籽那样,拎着菜籽去油坊榨油,还不如直接买现成的。
  到时一年过去吃不完,放成陈的,榨出来油就不香,白糟蹋了东西,若是一股脑全出手,凑个整,还好跟人谈价。
  “大哥还真是有种地的本事,当初还说,头一年种,能打个一百来斤的菜籽就不错了。”
  霍凌靠在炕头道:“就这么慢慢经营,一年年地攒钱,何时有人家卖地,就再零散着往家里买,到咱们两家,一家能有个十亩地的时候,就真是什么都不用愁了。”
  颜祺点头,纵使自家不靠种地吃饭,可田地里长出来的粮食能填饱肚子,而且一旦买下,便能代代传及子孙后代。
  霍家走到今日,从霍平原到新出生的霍英、霍林、霍小七,已经传了五代人,因为在霍老爹之前都住在大山里,山下的家底单薄。
  要想给儿孙辈多留些东西,还得是他们这代人再加把劲儿。
  忙碌一天,都困了,趁孩子吃饱后能安稳睡上两个时辰,夫夫两个赶紧熄灯上炕。
  “今年确实不如去年这时候冷,我记得去年在山里时,这会儿都穿上棉袄了。”
  脱掉外衣,颜祺整个人钻进被窝,一下子就贴上了霍凌热乎乎的胸膛。
  他惬意地伸了伸腿,不小心踢到了霍凌,刚想收回来,小腿就被对方一下子夹住了。
  被子里迅速升温的同时,霍凌嗅到了来自澡豆的花香。
  面对自家夫郎,没什么可害臊的,霍凌毫不客气地往前凑了凑。
  他嫌热,小哥儿的手脚却开始泛凉了,一边仍穿着夏日齐腿根的短裤衩,另一边也是贴身的柔软棉布,裤脚向上卷起,就这样在彼此心知肚明的气氛里肌肤相贴。
  “白天洗澡了?”
  “想到你今天要下山,就……洗了洗。”
  上午天气晴好,颜祺特地早早烧水,赶在太阳落山前晾干了头发。
  此时湿润的水汽早已散去,只留下淡淡幽香。
  霍凌喉结轻滚,唇间溢出一丝低笑。
  两人成亲一年多,孩子都有了,可颜祺一直是个脸皮薄的,能让他说出这等话,说明有些事不仅是自己在惦记。
  要的就是这份默契。
  他倾身向前,大手顺着撩起的衣摆探入其中,唇瓣衔住小哥儿软乎乎的耳垂,一丝细密的痒意散开,颜祺不禁开始喘息。
  需知因为之前有孕在身,两人吃了大半年的素,不久前出了月子,顾及颜祺身子可能还没完全恢复,加上霍凌赶着进山,依旧没做什么。
  忍到如今,天雷勾地火,才刚贴在一处,衣带就松了。
  眨眼间,身上仅剩的几片布被从被子里抛了出去,霍凌低头,与颜祺交换了一个极深的吻,迎着透进屋内的月光,他瞥见小哥儿眼中与唇上的水光。
  ……
  结束后,颜祺用手背贴了贴发烫的脸颊,穿好衣服后去看了看熟睡的孩子
  “咱们也和大哥大嫂一样,在炕中间扯个帘子吧。”
  孩子长大之前都是跟着大人睡一起,毕竟家家只有一张炕,大人想做点什么只能偷摸来,也是无奈之举。
  现在孩子还小,明知他什么都不懂,颜祺还是十分不好意思。
  “好,明天我回来就弄。”
  霍凌一口答应,扯帘子简单,一头打个钉子,一头支个木头架子就行。
  “家里有没有合适的布?”
  “有旧床单。”
  颜祺道:“白天我比划一下,看看够不够,不够就补一块别的。”
  反正卧房里的帘子只有自己看,丑一点也没什么。
  说要早睡,到底也没如愿,两人擦洗完闭眼没多久,小七就醒了,霍凌起身,想让颜祺继续睡,颜祺却道:“我明天能睡懒觉,你还要早起。”
  说罢他就近扯过霍凌的一件衣裳,披在身上给孩子换了尿布,脏的丢在地上盆里,明天再洗。
  霍凌有个好处,就是很快能睡着。
 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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