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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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名字还挺厉害。
  叫《被绝色小叔肆意宠》。
  这书名取得过于直白,特吸引人,就余榆那“一穷二白”的文学品味而言,恰好通俗易晓,浅白自然。
  不过书嘛,就是得看着不累。词汇过于精繁反而显得冗杂,白描笔法才是文学之首。
  这是余榆此前每次看书偷懒打瞌睡时,给自己找到的“慰藉”。
  于是她很是心安理得地拿在手里翻阅起来。
  哪知,第一页就留住了她。
  书页上赫然写着——
  【夜色似水,树影婆娑。
  别墅二楼的房间里灯火通明,却安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。
  房间内,男女痴缠一团。霍暨的莽撞险些让淼淼折了月要身,她玉葱般的十指无力却无助地攀附着男人后颈,宽阔的肩膀如同一座山,将她死死按在柔软床笫。
  “小叔,我错了……”
  女孩儿轻媚的声音缭绕在耳畔,终于是开始求饶了,白嫩嫩的肌肤上淤青交错,竟有种妖冶的风情。
  男人闻言,动作稍歇,粗粝指腹一点点划过女孩细腻的脸颊,那上面些微的泪水令他顿了顿。他眼眸雾霭沉沉,藏着歇斯底里的疯,他又狠狠捏起女孩的下颚,声音早已嘶哑。
  “你记住,这辈子,下辈子,下下辈子,你都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!你是我的女人,明白吗?!”
  男人说到最后,眼尾泛红,竟有些莫名发狠。】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余榆瞪大了眼。
  好厉害的文字!
  她啧啧称奇,看得心口一阵激荡。
  又往后翻了翻,看到某一瞬,竟莫名代入——
  一双飞扬且极具侵略性的眼睛登时浮现在她眼前,同昨日相似,带着点笑,像一只揣着坏心思随时要作弄人的狐狸。
  余榆一个激灵,吓得飞快合上了书。
  “老板,我要这本!”
  说完,她掏出一张十元纸币,万分爽快地按在了玻璃柜台上。
  作者有话说:
  ----------------------
  余榆(叉腰):怎么啦!我就是喜欢土哒!
  土暮枳:?
  第4章
  疯了。
  余榆你一定是疯了。
  这要是被你家李老师发现,一顿竹笋炒肉丝都算轻的。
  虽这么想着,将那本小说装进自己帆布包时,余榆还是获得了一种叛逆后的满足与欣慰感。
  图书馆里很安静,早上十点左右就已落座了不少人。
  余榆在窗边位置找到了徐新桐和关小谢,将手中三瓶水分发后,拿出包里的奥数习题册。余光瞥见那本花哨的小说封面时,顿了顿。
  “鱼,你看了吗?唐丝雨在班群里发了一张照片,秀自己家的猫呢。”徐新桐声音压得很低很低,拿着手机贴在余榆耳边,听上去有些浮夸:“我的天哪,这角度、这姿势,谁看不出她其实是想发自拍啊。班里这群捧她的男生都是脑残吧?”
  唐丝雨是班里的艺体生,人缘好,跳舞好看唱歌也好听。听说以前春节还上过榆市电视台表演节目,那段录像刚开学的时候就被班里人传阅了遍,后来慢慢地年级上也传开了,大伙儿便都知道她们高一三班有个叫做唐丝雨的小明星。
  小公主一样的女生,招同学、老师喜欢,重大演出时也总能瞧见她的身影。可这样众星捧月的姑娘,就一点败兴:老爱与徐新桐较劲儿。
  徐新桐刚开始挺费解,想过从自身找原因,可后来好几次小组讨论里被唐丝雨微妙针对抢了话后,两眼一翻,也懒得追究因果了,直接一棍子下去打出个结论——脑壳浆子没摇匀的女的,风油精喝多了。
  余榆自然晓得两人的恩怨,闻言后,也凑过去瞟了一眼。
  唐丝雨那张漂亮干净的脸蛋与猫咪一齐怼在手机屏幕上。猫咪是布偶猫,眼尾上挑,毛茸茸的可爱,好奇地张望着手机屏,而唐丝雨穿着家居棉衫,披着一头柔顺的发,躲在猫猫身后,发丝遮挡了半张脸,凸显出特别娇小精致的五官。
  猫好看,人更无辜清纯。
  便显得配上来的那句话更加微妙:
  【给你们看看我家的喵~】
  【差点摁不住呀,费了好大力气哈哈哈哈哈哈】
  班里好几个大大咧咧的男生都围着唐丝雨逗玩,你一言我一语,嗔怒笑骂间,几十条消息就这么顶了上去。
  徐新桐服了班里这群脑髓被吸干的直男,翻了个白眼,也懒得过多关注群中的自嗨,嘲笑过后手机一扔,又继续干自己的事儿去。
  图书馆一直有人低声交谈讨论。
  余榆坐在靠窗的位置,白色签字笔在指尖转得飞快,即将落在地面时,又被食指反向一勾,稳稳抓牢在掌心。
  笔尖飞快流动,公式与验算很快铺满整张草稿纸。
  余榆思维活,擅几何,若入了神,板凳一坐便是一下午。那攻苦食淡穷幽极微的样子,一点也不像被李书华摁在桌前看书写作时,抓耳挠腮如坐针毡。
  这天中午时分三人一齐上外边吃了顿饭,吃完后徐新桐却突然说想去逛谷子店看看龙马周边。
  问及余榆时,她顿了一下,想想还是算了。
  她没有徐新桐那样狂热的少女英雄主义,对二次元许多动漫过目即忘,算不上爱好。
  于是三人分开。
  徐新桐领着关小谢,余榆留在图书馆等他们回来。
  可那天直到下午四点也不见他们回。
  余榆望着夕阳叹口气,两人估计是逛着逛着,就去了其他的地方。
  你又被那两个不仁不义的江东鼠辈抛弃了噢余榆~
  这时候的阳光最热烈,金黄色的粒子透过落地窗跳跃到余榆身边,斜斜的一条,笼罩住地面。
  面前有自己解了半天的题,推翻了无数次,实在想不出眉目。余榆挠了挠眉心,短暂思索后,干脆算了。
  想不出了就干点儿别的再回头来想,思维反而更清晰。
  酝酿效应,余警官教的。
  他说这是正儿八经的心理效应。
  好在余榆也不是个爱为难自己的,这番说放弃就放弃,开始着手收拾起自己的一摊书和笔。
  周末马路人多车也多,一路窝窝囊囊地慢骑到天街与徐新桐会合时,正好是下午五点。
  也正是这时候才想起,他们还有一个小时就能见面了。
  心脏有细小电流快速划过。
  余榆把车停在路边,开始有了某种隐隐的期待。
  甩了甩挎包,蹦蹦跳跳地跟在徐新桐和关小谢身后。
  其实从昨天起,余榆便开始好奇起他的一切。
  她有暗自懊恼自己从前听得不认真,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,直到如今,也只知那一星半点的碎片信息。
  她知道徐暮枳是江苏人,那一带的教育优于榆市,所以当初高考才能一骑绝尘龙门点额。即使徐新桐常说徐暮枳高三那年是如何挑灯夜读焚膏继晷,努力刻苦程度不比旁人少半点。
  她还知道他是烈士遗属,是当初徐爷爷千里迢迢地赶到江苏,把他带回了这里。据说刚来的时候他的话特别少,人也瘦得不行,徐爷爷费了许多心思开导,是真心疼爱着这个遗孤。
  记忆最深刻的小插曲就是他小时候被送去学过拳击,因为机灵却好胜,一路压着对方拳打脚踢,愣是给对面一七八岁的同龄男孩儿揍得心态崩溃,趴在地上嗷嗷哭。
  除此之外,其他许多事她都记得模模糊糊不大确定。
  余榆轻啧。
  还是找个合适的时间再试探试探徐新桐吧?她老爱炫耀徐暮枳,肯定一探一个准。
  同朋友在一起时间消磨得很快。临到点的时候徐新桐带着他们抵达约定的餐厅。
  是一家藏在主道马路后的社区火锅,陈设半旧不新,老居民回头客却十分多。
  进了店落了座,将平时最爱的那些全都一个不落地选上。不过今天有徐暮枳,红汤锅底得换成鸳鸯的。这家清汤底味道好,和其他家那味精汤底不一样,鲜。徐暮枳肯定喜欢。
  余榆拿着菜单接过笔,刷刷一顿勾选,半点拖泥带水都没有。
  然而刚选好菜品,正要递出笔给徐新桐参考时,对面那两人却拌起嘴来。
  不知为的什么事儿,不过也不重要,多半是鸡毛蒜皮的小事,次数多了,余榆连八卦旁听都没了兴趣。
  啪的一声。
  是徐新桐一巴掌怒拍在面前的桌子上。
  她横眉冷道:“关小谢,你特么给脸不要脸是吧?!”
  瞧着架势,是又要开战了。
  菜品都是以前常点的,余榆也不给他们了,递还了菜单后,习惯性地戴上耳机,顺畅地点开音乐软件,找到自己心爱的杰伦专辑。
  音乐响起,世界瞬间变得平和起来。
  放的是《印第安老斑鸠》。
  十年前的曲,在杰伦的歌单里不算特别热门,甚至明快欢脱的音调显得些许怪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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