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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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件事花费不了他多少时间,但他转完账之后,已经站不起来了。
  乐初的脸在他眼前忽隐忽现。白惨惨的灯光照着白惨惨的瓷砖,他一时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。手机被他反扣在洗手台上。
  少年两手摁进腹部,头抵在洗手台边,用尽全力把呼吸拉得绵长。
  他吐了两三回,终于吐无可吐。药估计还没见效就进了下水道。
  胃痛没有缓解,卷土重来,士气大增。
  上高中之后,乐郁犯胃病的情况少了很多。他已经有几年没受这种罪了,耐受程度或许也降低了些。
  好像有一根尖锐的铁签,先是把他的胃拧成一团,再血淋淋地进出着。时间流逝格外漫长,疼痛不仅凌迟了他的肉体,也割伤了他的精神。
  乐郁的意识逐渐有些涣散。他不愿意去回想幼年在羊城的那段时光。他不是什么学习的好料子,记性也就那样,背不住公式和单词,确实把大多事情淡忘了。
  可是就如同他身上永远无法抹去的那些伤痕,他的灵魂深处牢牢地刻录了往事,只需一个引信,爆破的情绪雪崩一样重重压下,有如灭顶。
  乐初平时很像个正常人。他口齿伶俐,说话风趣,长得又很是英俊潇洒。他热衷于带着乐郁和罗铃出去,去和他那帮狐朋狗友喝酒吹牛。
  有人年轻有人年老,有人英俊有人丑陋,人群如同城中村的颜面一样光怪陆离。
  酒酣耳热之际,他揽着两个人,说一些让人肉麻的话,笑得开怀。周围的人起哄,笑闹,气氛趋近于失控。
  乐郁很恐惧一种气味。酒精与冷掉的荤菜混合,散发出一种与杯盘狼藉相称的气味。
  这就意味着乐初喝醉了。
  男人的爱好像是有形的。形状有如刀叉,气味如同劣酒。
  他的脑内空白了一瞬,他拼命抵御着纷至沓来的记忆,抵抗着不被拖入其中。头发被瓷台面翘起,他的疤痕至今清晰。
  不知道过去了多久。兴许只是一小会,兴许很久。乐郁的精神挣扎着趋向清明。他终于攒着劲站起,放开水冲了把脸。
  镜子里的少年脸色惨白,嘴唇也没了血色。镜中人与他对视,他痛苦地闭上眼睛。
  镜子里的这张面孔与乐初越来越相似了。
  血缘是一种残酷的脐带,罔顾他的意愿,将他与乐初永远地、确凿地联系在一起。
  乐郁不想让任何人看见自己狼狈的丑态,也不想向任何人讲述自己过去的事。
  他同样不想让人被他的外表吸引。
  这些都是乐初给他的。乐初给了他无法挣脱的痛苦,给了他如出一辙的外貌。
  以他为焦点的目光是欢乐或是嘲弄,都让他很受用。
  人们可以笑话他的滑稽,可以嘲笑他的愚钝,唯独不能怜悯他或是倾慕他。
  乐初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一条量体裁衣般的天堑。天堑横亘,乐郁朝哪个方向走都会浸入乐初的阴影。
  他在对岸,永远无法走入人群之中。
  人们表达痛苦的方式是哭。他早哭不出来了。这张面孔长久以来被他当做一张假面来看待,或许最真实的自我并不存在,他本来就是一个和乐初一模一样的人。
  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。有人开口道:“你还没待够吗。”
  夹枪带棒的问句,恍如隔世一般。
  今夕何夕哐当落入脑海,犹如黄钟一声,三魂七魄如蒙大赦,方各就其位。
  乐郁打开门,李栖鸿面色不善地站在外面。
  李栖鸿倚在墙上:“你在躲我?”
  乐郁清了清嗓子:“我躲你干什么。”
  他声音明显哑了,脸色也很不正常。饶是李栖鸿也看出了他不对劲。
  少年在脑海中一搜刮,断言道:“你胃病犯了。”
  说自己有病,总比说那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要容易。乐郁就坡下驴:“英明神武,一猜就中,不愧是你。”
  李栖鸿抿着嘴唇看他,憋了半天,吐出一句话:“你……你没事吧。”
  乐郁屈着手臂,拍了拍自己莫须有的大肌肉:“没事,那阵过去就没事了。乐师傅非常强壮。”
  李栖鸿看了眼他的细胳膊,嗤之以鼻。
  乐郁往自己住的客房去。地上的枕头还躺尸,床上的被子也狼藉。他叹了口气,把枕头捡起来放好,开始叠被子。
  李栖鸿倚在门边看他。
  乐郁回头笑嘻嘻道:“看啥呢,看我好看吗?”
  李栖鸿没好气道:“把你那脸皮割下来砌墙,孟姜女都哭不塌。”
  乐郁:“那敢情好,生物建材是不是还环保。”
  李栖鸿头扭开,像是不想理他了。
  但少年也没走,就站在原地。乐郁活干完,看李栖鸿还在,奇道:“有何指教啊少爷。你不走也好,我有道导数大题解不上来,您屈尊给我讲讲。”
  李栖鸿没应声。他把客房的门关上了。
  房间里只有他们俩。乐郁震惊地看着李栖鸿,看他爬上床,把他刚叠好的被子展开,盖在身上。
  乐郁:“你要睡回笼觉?我看你校服都换了,还以为你不睡了。”
  他拎起包,准备出去:“那你睡,我去客厅了。”
  李栖鸿:“不行。”
  乐郁笑了:“少爷,你还需要哄睡服务吗?我想想哈,讲点什么故事呢。”
  李栖鸿白了他一眼:“别说了,你这呕哑嘲哳的破锣嗓子。我想躺就躺。你该干什么干什么。”
  说罢,他真的缩进被子里,背对着乐郁没了动静。
  作者有话说:
  鹦鹉背的是古诗,八哥唱的是流行歌~出处我就不一一标注了
  第28章 云泥殊异
  乐郁埋头写了一套现代文阅读。一对答案,五道选择题错了三。
  他不敢再对主观题答案了,索性朝桌子上一趴。
  不管天塌不塌,反正书是要念的。
  他能来这里实属不容易。
  小升初那年,刘宇恒快出生了,刘雨璇也还小。刘家老太太不知道能不能开出孙子,看乐郁越发不顺眼。
  罗铃女士有个好闺蜜,乐郁叫她邓阿姨。邓阿姨带自己的女儿苏静斋去考k中初中部的自主招生。
  邓阿姨爱闺蜜,也爱闺蜜儿子。那时挺着大肚子的罗铃正和老太太热战。刘伟业怕妈又怕老婆,三脚踹不出个屁来,在这场战争里试图绥靖。
  结果是火越拱越大。家里无一日安宁。
  邓阿姨遂把乐郁一车拉去清江。带他透个气,顺便也考考看。毕竟乐郁小学成绩很好,在县里考过第二。
  考不上没什么,自主招生的名额只有六十个。
  可结果是考了三轮下来,乐郁考上了,分班考试后还分到了所谓的“创新班”。
  “创新班”能直升k中高中部。k中在全省都排得上名号。中考只能考本市的高中。作为外市人,乐郁想去k中,要么去念k中初中部的创新班,要么去招收外地学生的私立学校。私立学校学费不菲,招考时间也已经过了。
  k中初中部没有宿舍,所有学生都走读。按理说乐郁家那个条件是没法供他读书的。
  经济是一方面。那年罗铃刚开了家分店,家里的房子也刚装修好,现金流紧张,罗铃本人也非常忙碌。
  另一方面,乐初是个家暴酗酒的嫖虫,当时在蹲大牢,不算人。他只有一个从南方远嫁的亲妈了。妈又有别的孩子。
  他一个小孩去外地上学,谁来带他呢。
  乐郁其实想去k中。但他也知道没戏。说实话他们县中挺好的。
  只是站在k中白墙灰瓦的校舍外,他好像窥到了一点光明灿烂的世界。似乎踏进那里,一个无量的前途就能砸在他头上似的。
  把他和那灰败的县城、白眼的老人、酒精的臭气、碎玻璃与烂水管分成泾渭分明的两类。
  乐郁最后什么都没说。
  可不知道是不是被刘家老太太给气的,罗铃她做出了一个出乎所有人预料的决定。
  她决定让乐郁去k中读书。
  女人租了个离学校不远,面积也可观的房子,让乐郁自己一个人去住。
  这件事她没和乐郁商量,也没和姓刘的几个人多说。
  只是在乐郁走之前的一个深夜里,她悄悄站在了长子的床前。女人轻轻拨开他的头发,看他头上那道长长的伤疤。
  那时乐郁从喝醉的乐初身上偷了钥匙,把罗铃给放走了。
  他运气很差,男人醒来就看见母子俩站在门口。
  他没抓住罗铃,但抓住了跑不快的乐郁。男人拎着他的头朝地上撞,女人哭得声嘶力竭。
  但她没有回头。她一边哀嚎着一边朝远方跑去。她的声音像是濒死的野兽,她哭得不美观也不体面,像是号丧的疯寡妇。
  哭声越来越远,逐渐听不见了。
  乐郁那晚没睡着。他静静地躺在床上,身边的女人好像无限逼近了记忆中的母亲。那些出租屋暗无天日的时光里,罗铃一边哭一边给他的伤口上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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