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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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叶秋雨再回到床上准备睡觉时,又发现了一个更大的问题。
  以前是一人一犬,睡一个床就睡一个床了,现在知道王子是黎昶之了,这要怎么睡?!
  于是叶秋雨又爬起来:那个......我把床挪一下。
  他本来想喊王子,又觉得人家已经表明身份了,再喊王子就不合适了。但是喊黎昶之吧,他感觉两人之间又没那么熟;喊黎总吧,又觉得别扭,最后喊出口的就是那个了。
  黎昶之又咬住了他的衣摆,叶秋雨莫名其妙地看着他。
  我有名字,叫黎昶之。黎昶之在床单上写道,要是你还是不习惯,可以继续叫我王子。我不叫那个。
  叶秋雨看着趴在床上的哈士奇那张吐舌笑着的狗脸,也忍不住笑了。
  就算黎大总裁是千亿集团的大总裁,变成狗后笑起来也避免不了吐舌头的傻样。叶秋雨摸来枕头旁放着的手机,给吐着舌头笑眯眯的哈总拍了张照,然后还拿给黎昶之看:你看你,好傻!哈哈哈哈......
  嗷呜一声狼嚎后,黎昶之看着他,在床单上写:只是傻吗?
  叶秋雨好笑地看着他:不然呢?
  不帅吗?黎昶之写道,都说哈士奇是狗界颜值担当,智商换的。
  那你还有智商吗?哈哈哈哈哈......本来略有点尴尬的叶秋雨随即被黎昶之最后那四个字逗乐了。
  当然,我颜值与智商并存。黎昶之写道。
  哈哈哈哈.......你好臭美......叶秋雨被逗得乐不可支,哈哈大笑起来。
  嗯,跟我这个颜值与智商并存的人睡一张床,你不吃亏吧?这床是不是不用挪了?黎昶之又写道。
  要是在刚才,叶秋雨指定尴尬,但是在现在活跃的气氛里,他虽然还有点不好意思,还是接话道:哈哈,不吃亏。小爷我占便宜呢,睡觉。
  说完他关了床头的灯,躺了下去。
  黎昶之还贴着他睡,像往常那样给他暖被窝,还把他的脚搬过去,放在自己肚子上。叶秋雨肯定不好意思了,他轻轻地把脚抬走,与黎昶之之间保持一点距离。
  谁知黎昶之又用前爪把他的脚搬了回去,还用爪尖在他手臂上写字:你就还把我当王子得了。不把你捂暖和,你一个晚上脚都是冰的。你难不难受我不知道,但你睡着了脚乱蹬,时不时冰我一下,我难受。
  叶秋雨:......
  好吧,原来自己睡着了睡相还不怎么好。
  黎昶之都说到这分上了,自己再搬来搬去的就显得矫情了,叶秋雨就随了他。心里其实是很开心的。
  因为有了王子给他暖脚,这个冬天他真的没有再一晚上都睡冷被窝了。
  第二天一早,他们才刚吃过早饭,黄远又带着几个人来特警队要说法了。
  看着黄远那几个人,特警队的人都没什么好脸色。信安科技来的人好像也无所谓,不管特警队的人待不待见,反正他们就把会客厅当大本营,吃饱喝足还在院里溜达几圈。
  只有其中一个工程师感到不好意思,陪笑着说:不好意思,给咱们警察同志添麻烦了。
  上午要外出执勤,叶秋雨惯例给王子穿上警犬马甲,套上牵引绳。
  王子虽然不爱巡逻,出去也经常乱跑给特警们添乱,但他只要出去,就是特警队行走的活广告。
  他的粉丝甚至给他取了个王科的称呼,说王子是特警队的宣传科科长。所以尽管我那个字不是一条称职的警犬,特警队有事没事,还是会让叶秋雨拉着王子跟着出去巡逻。
  执勤的间隙,叶秋雨找机会在文具店买了一大瓶墨水,又在店主的推荐下,买了两大卷30厘米宽,30米长的两大卷长卷绘画纸。
  店主说,店里最长的纸就是这种了。
  第61章 写信
  画纸一百块钱一卷,因为他买两卷,老板还把那瓶墨水送他了。
  同组的同事看着叶秋雨提到车上的两大卷画纸,纳闷地问:秋雨,你买这两大卷是啥?看起来像是纸。
  叶秋雨答道:就是纸。
  你买这么多纸做什么?同事不解地问。
  啊,我打算没事时练练字。叶秋雨信口胡诌,前几天咱们在那个书画展巡逻时,看到人家写得一手好字,觉得特羡慕。
  徐蔚明看了看他买的纸和墨水,疑惑地问:你这是练硬笔还是软笔啊?这么多纸,看起来像是练软笔,但是你买的是墨水,毛笔也没有一支。练硬笔吧,这两大卷纸,还没个格子,初学者不好写,你得练到哪辈子去。
  而且这纸不管是练毛笔还是硬笔,都不合适。看这纸的质地,价格应该也不便宜吧?我跟你说,练毛笔得买毛边纸,便宜,又吸墨;练硬笔得买那种印得有红格子的纸,价格也不高.....
  整个回特警队的过程,叶秋雨就听了队长徐蔚明一路的教导和书法知识普及。他不断地点头称是,说自己了解不到位,考虑不周,队长真知灼见,他得向队长学习。
  好不容易挨到特警队,才算解脱了酷刑。叶秋雨终于能理解孙悟空当年在唐僧手下当差的感觉了。
  警车回到特警队,叶秋雨要搬卷纸和墨水,就把牵引绳像往常一样塞到王子嘴里叼着。黎昶之虽然无语,但还是认命地叼着牵引绳跟着他回了宿舍。
  回到宿舍,叶秋雨才想起来王子是人不是狗了,他赶忙解开牵引绳歉意地地对黎昶之说:忘了走的时候把牵引绳解开了,罪过罪过,下次我一定记得。
  道完歉又说:我把这纸摊开,你在宿舍里先写着,我去食堂打饭回来。今天咱们赶时间,就不加餐了哈。
  要是摊开的地方写完了,你就滚一下那个卷轴再写,明白吗?叶秋雨叮嘱道。
  说完了才又想起王子是人,自嘲地笑了笑:你那么聪明,肯定懂。
  知道王子是人才第二天,很多时候他还没完全反应过来。
  叶秋雨跟说完准备拿两人的饭碗去食堂打饭,被黎昶之拦住去路。
  黎昶之抬起爪子指了指墨水,叶秋雨愣了片刻,哈哈一笑:不好意思,我忘了你的爪子没法自己打开墨水。
  随即叶秋雨找了个小盆子,把墨水倒出来。安排好一切,他才洗了手,端着两人的饭碗、饭盆往食堂跑去。
  在窗口打饭菜的时候,何滨还问他今天怎么用自己的碗,不用餐盘;怎么没见王子。看他端着碗没往他们一向坐的位置,还奇怪地问:你去哪里?
  叶秋雨回头着急忙慌地跟他说:师兄,我今天有事,就不跟你一块吃了。
  何滨看着叶秋雨端着两碗饭匆匆离开的背影,露出个若有所思的表情。
  叶秋雨回到宿舍,黎昶之已经蹲在地上写了好长的字。写过的纸都被他像画轴那样卷了起来,才不占地方。
  大概是听到身后的开门声,黎昶之用爪子抓过一段从卷纸上撕下来的纸,在上面写道:帮我把纸上的英文抄到你手机上记事本上,谢谢。
  随后爪子把纸挪到叶秋雨跟前。
  与此同时,叶秋雨对他说:饭拿来了,王子,先吃了再写吧。
  虽然知道黎昶之的名字了,但叫名字还是不顺口,一声王子脱口而出。
  一个递纸,一个递饭盒。两个物件在空中相遇。一人一犬不由得相视一笑。
  最终还是黎昶之放下手头的活,先吃饭。
  吃过饭,叶秋雨碗都没来得及洗,就被黎昶之拉去先抄他写的英文。
  看格式,还是一封英文信件。
  叶秋雨拿着自己的手机准备把黎昶之写的内容抄下来,黎昶之的狗爪子却按住了他的手。
  怎么了?叶秋雨不接地问。
  黎昶之在纸上写道:除了这台手机,你有没有别的电子设备?
  叶秋雨抓了抓脑袋,不好意思地笑道:只有大学时用的一部旧手机。
  还能打字吗?黎昶之又写。
  能,就是卡得厉害,屏幕也破了。叶秋雨道。
  能打字就行,用那台手机抄。
  哦,好。虽然不明白为什么,叶秋雨还是照做了。
  随后叶秋雨抄,黎昶之写。
  黎昶之的狗爪子太大,字体也大,有时候一个单词没写完就要挪一会纸,大大降低了他的速度。
  叶秋雨的旧手机虽然屏幕破损严重,触屏并不影响输入;虽然运行比较卡顿,但只要用到记事本,只是打开那下费劲,打开后使用就不受影响了。他还后来居上,不但跟上了黎昶之的进度,最后还有闲暇停下来看自己抄的这封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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