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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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温的。
  不是热的,也不是凉的,是刚刚好的温度。
  他抬起头,看向宋明铮。
  那人站在床边,低头看着他,那双沉静的眼睛里,有淡淡的温柔。
  宁暄盯着那笑意,忽然觉得心跳漏了一拍。
  他放下杯子,伸手拉住了宋明铮的袖子。
  “哥。”
  “嗯?”
  “你下来一点。”
  宋明铮微微俯身。
  宁暄抬起头,在他唇上轻轻碰了一下。
  很快,很轻,像是蜻蜓点水。
  碰完之后,他往后缩了缩,耳根红得像要滴血。
  宋明铮愣了一秒。
  然后他笑了。
  那笑容和平时不一样,不是那种“嘴角弯一弯”的笑,而是真的笑了,眉眼都弯起来的那种。
  宁暄看呆了。
  他从来没见过宋明铮这么笑。
  “你……”他开口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  宋明铮俯下身,在他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吻。
  然后在他耳边说:
  “我等你,等了很久。”
  宁暄靠在他肩上,闻着他身上淡淡的草木香,忽然觉得眼眶有点酸。
  不是因为难过。
  是因为太满了。
  心里太满了,满得快要溢出来。
  “哥。”他闷闷地开口。
  “嗯?”
  “以后我不叫你哥了。”
  宋明铮顿了顿:“那叫什么?”
  宁暄抬起头,看着他。
  那双眼睛里,有亮亮的光。
  “叫男朋友?”
  宋明铮看着他,那双沉静的眼睛里,有淡淡的温柔。
  “好。”他说,“男朋友。”
  宁暄笑了,笑得眉眼弯弯。
  窗外的月光照进来,落在两个人身上,柔柔的,轻轻的。
  他靠回宋明铮肩上,闭上眼睛。
  心里很静。
  很满。
  很暖。
  一个月后,宁暄的户口本上,那个“宋”字前面,多了一个人。
  不是户主。
  是配偶。
  那天从民政局出来,宁暄站在门口,看着手里那本红通通的小本本,愣了很久。
  “看什么?”宋明铮问。
  宁暄抬起头,看着他。
  阳光很好,照在宋明铮脸上,把他整个人都镀成了暖金色。
  宁暄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。
  那时候他十五岁,逆着光站着,看不清脸。
  现在他二十八岁,站在阳光下,眉眼清晰,目光温柔。
  “看我的男朋友。”宁暄说。
  宋明铮看着他,嘴角弯了弯。
  “不是男朋友了。”他说。
  宁暄愣了一下,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小本本。
  哦,对。
  是丈夫了。
  他抬头,看着宋明铮,忽然笑了。
  “那我重新说——看我的丈夫。”
  宋明铮伸出手,揉了揉他的头发。
  “回家吧,”他说,“丈夫。”
  宁暄点点头,牵起他的手。
  两个人并肩走进阳光里。
  第366章
  凌沉01.。
  京城五月的傍晚,天光还亮着,风里带着槐花的甜腻。
  五道口那扇灰砖校门一如既往地吞吐着人群。保安坐在岗亭里刷手机,对门口那辆突然刹停的黑色迈巴赫视而不见——见怪不怪了。
  车门几乎是同时打开的。
  三名穿统一制式黑西装的保镖从车上下来,小跑着穿过人流,动作利落得像电影慢镜头。路人纷纷侧目,有人举起手机。
  他们的目标是个正拎着塑料袋往校门走的少年。
  塑料袋上印着“桥头排骨”四个字,油渍从袋子底部洇出一小块。
  “少爷。”
  为首那名三十出头的保镖开口,眉尾一颗痣随着他说话微微跳动。声音不高不低,正好让周围七八米内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:“老爷和夫人请您回家。”
  空气安静了一秒。
  紧接着是窸窸窣窣的交头接耳声。
  “……什么年代了还少爷?”
  “卧槽,拍抖音的吗?”
  “这谁啊?”
  被拦住的人站住了。
  他转过身来,一米八出头的个子,薄得像张纸片。米白色t恤洗得很干净,领口微微有些松,牛仔裤,小白鞋,鞋边沾着点灰。手里那袋排骨被他攥得紧了些,塑料袋发出细碎的窸窣声。
  脸是那种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长相——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,夕阳底下能看见太阳穴处隐约的青色血管。眼睛很黑,不是普通的那种黑,是黑得有点沉,像深井,像没有星星的夜空。眉骨高,眉形凌厉,把那点病弱感生生压了下去,压出两分不好惹的冷淡。
  凌沉。
  大一新生。开学不到一年,已经被票选为校草。据说从不上表白墙,不参加社团,不跟任何人走太近。有人叫他“高岭之花”,有人说他装。
  没人知道他是这种“少爷”。
  “这不是那校草吗?”
  “我去,凌沉?他家里这么有钱?”
  “不是说普通家庭吗……”
  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漫过来。
  保镖往前又迈了一步,语气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恳切:“少爷,您别跟夫人置气了。他们是真心想和您谈谈,这几天夫妻俩整宿睡不着,就惦记着您。您就算不为自己想,也为他们的身体想想,行吗?”
  这话说得滴水不漏——既点明了“家庭矛盾”,又塑造了“苦心想念的父母”,顺带把“少爷”的身份坐实了。
  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有人已经开始录视频。
  凌沉站在原地,手指收紧,塑料袋提手勒进指缝,勒出一道白痕。
  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。
  那双黑沉沉的眼睛盯着面前的保镖,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,又像是在看一场拙劣的戏。
  半晌,他开口,声音很淡:
  “让开。”
  保镖纹丝不动,姿态恭敬而强硬。
  初夏的风从两个人之间穿过,带来排骨的香味,和远处奶茶店排队的嘈杂。
  凌沉忽然想笑。
  如果人生突然被开上帝视角是什么体验?
  ——大多数人会觉得酸爽,像看一部跌宕起伏的电视剧。
  可他觉得,老天爷不是好心地给他开上帝视角,是好心地给他下死亡通知书。
  第367章
  凌沉02.。
  他垂下眼,睫毛在眼底投下一小片阴影。
  塑料袋里的排骨,快凉了。
  他是万万没想到。
  人生孤儿开局已经是困难模式,好不容易熬到快苦尽甘来——考上顶尖学府,熬出头了,自由了,往后全是好日子了——结果老天爷连这点甜头都不让他尝,直接给他升级成地狱模式。
  这得是多看他不上眼?
  凌沉活了十八年,今天才知道自己是狗血文里的炮灰。
  还不是那种有姓有名、能活几十集的炮灰。是出场五行字、给主角受送完金手指就火速领盒饭的那种。
  男男狗血团宠文。他搜肠刮肚才从那个诡异的梦境里扒拉出这几个字。
  剧情梗概简洁得像一份死亡通知书:
  【夏夫人生了三个儿子。
  小儿子两岁时走丢。
  夏夫人思子成疾,收养了个三岁孤儿,取名夏钰,把母爱全倒在他身上。
  十五年后,夏钰得了白血病加肾衰竭。
  同一年,真正的夏家小少爷被找到。
  在回夏家的路上,小少爷出车祸死了。
  巧的是,他的骨髓和肾脏都和夏钰匹配。
  他的死,恰好给了夏钰新生。
  夏钰和他的哥哥们很感激他,为他办了场盛大的葬礼。】
  就这几行字。
  凌沉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,想从字缝里抠出点别的意思。没有。就是这几行。他就是那个“被找到后出车祸意外死亡”的小少爷。
  意外。
  他盯着这两个字看了很久。
  意外个铲铲。
  出车祸,车上好几个人,就死他一个?
  那叫意外?那叫精准投放。
  梦境里还有一段更细的。写的是另一个人。
  【江浔在夏钰做完手术那天,带着一束菊花来到凌沉的墓前。
  天光渺渺,青年俊朗的眉眼静静地看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。
  看了半晌。
  放下菊花。
  声音冷淡地说了句:“抱歉。”】
  江浔。
  这个名字从记忆深处浮上来时,凌沉后脊梁骨窜上一股凉意。
  京圈太子爷。夏钰的正牌攻之一。有钱有权,手眼通天。
  他为什么道歉?
  凌沉不用脑子想都知道——这狗东西惦记上他的身子了。
  不对,是惦记上他的骨髓和肾。
  啧。
  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。米白色t恤裹着薄薄一层身板,皮肤白得见光透,腕骨细得能一把攥住。是挺合适被拆了给人用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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