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
有一年,他手里捧着花,老远就看到一个蹲着的身影。
他很想转身就走,但脚步还是不受控制地往前,还有一小段距离,他没有再动,静静站着。
林泉啸边摆弄着面前的祭品,边说:“渺姐,你说西靡还记得我吗?还记得,你也这么觉得吧?他如果敢忘了我,我做鬼也不会……呸!对不起渺姐,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他倒了一杯酒,往前方缓慢横洒过去,“我敬你一杯,你在下面要吃好喝好,多多保佑西靡一切顺利健健康康,有空的话,也可以保佑我能考到北京,没空就算了。”
他突然站起身,顾西靡慌忙蹲下,隔着一块块墓碑,看到他抬起手臂,抹了一把眼睛。
“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?真希望你们都在。”
顾西靡将花放在墓碑前,今天的石台上依然有已经祭拜过的痕迹,他跪在地上,拿起面前的酒瓶,倒了杯酒,想说几句悼词,但和往年一样,什么也说不出。
“你是……”
顾西靡听到声音,将头抬起,眼前是沧桑般的林泉啸。
“西靡!”林朔手里拿着花,情绪显然有些激动,花止不住地抖动,上下打量着顾西靡,“你都这么大了……真没想到能在这儿遇见你。”
“这是我妈的墓地。”顾西靡站起,拍了拍膝盖上的灰。
林朔尴尬地一笑,“当然,我的意思是,很久没见了,看到你……”
“就像看到我妈一样?”顾西靡说着便转身,“抱歉,我还有事。”
“阿啸没和你一起来吗?前两天我去了他的演唱会,但是没买到前排的票,他现在比我还高了吧?我太久没见到他了。”
顾西靡看了他一眼,头发还是到腰,但发量稀疏不少,脸上多了些胡渣,强撑的笑容使得眼尾的纹路更加明显。
“他是你儿子,想见他就去找,为什么问我?”
“你又不是不知道他,我之前去北京找过他,结果他非说我是流浪汉,让保镖把我轰走了。”林朔无奈笑着,“明眼人都能看出他是我儿子吧?”
顾西靡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片刻,问:“你缺钱吗?多少?”
“我不是这个意思,再怎么说,我也是他亲爹,干不出那种缺德事。”林朔叹了口气,“我老了,这些年再怎么胡闹,也就他一个儿子,西靡,我知道这个请求对你来说很过分,但阿啸只听你的话……”
“你搞错了,别太相信网上的八卦,我也很久没见他了,抱歉。”
顾西靡离开原地,身后又响起林朔的声音:“对不起!”
他不明白这三个字是对谁说的,蒋琴,何渺,还是林泉啸,无论是谁,都不该是他。
顾西靡应该走了,可他走在这一条条陌生又熟悉的街道上,今天是个阴天,外面没有太阳,空中不时响起几声闷雷,路上偶遇一只黑猫,睁着圆眼警惕地看着他,他朝猫笑着,刚走近,猫叫了一声就跑了。
走了许久,手心出了汗,顾西靡左手戴着皮质的露指手套,这会得发痒,他把手套摘下,皮肤闷得发白,那道狰狞的疤痕格外刺眼,还有手背上的纹身,他在经脉上纹线,是想提醒自己跟他血脉相连的人是谁,让他不要轻易伤害自己,可还是没能做到。
何渺生下他时,还没有现在的林泉啸大,如果换作是他,在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突然有了个孩子,也未必能比她做得更好。
他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,“对不起,又让你失望了。”
在墓碑前没说出口的话,此时说了出来。
四九庄那一片已经竖起一幢幢高大的居民楼,找不出任何过去的影子,那些记忆里的麻石路,砖瓦巷,黄鼠狼,他从未在别的地方见过,往后也不会再见。
安城已经不是过去的安城,一切都在奔向崭新的时代,只有他,日渐陈旧。
“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?真希望你们都在这里。”林泉啸的声音回荡在他耳边。
林泉啸大醉了三天三夜,之后便继续忙工作,没有顾西靡,还不是一样活。
除了老有狗仔会提到那三个字,他根本听不到这个刺耳的名字,顾西靡跟他之间的交集,都是他硬凑上去才换来的,反正顾西靡不稀罕,求放过,那他就还顾西靡一个自由。
除非顾西靡求着他见面,否则他绝不会再去找顾西靡。
演唱会的收官站在安城,那天也是他的生日,不就是个生日,他活了二十多年,顾西靡也就陪他过过一个生日,当天连人影都没见着,过生日这种事,没有顾西靡,还不是照样过。
上次在台上发抽过后,他和公司商量,其实是大吵,他都不想干了,也没必要再当孙子,最终公司妥协,收官站可以让粉丝退票,所有损失他一人承担。
本来爆满的场,少了将近三分之一的人,台下除了粉丝,还有他在安城的父老乡亲们,不是每年生日都有这么多人,但每年他都不是一个人过的,即便是大学那会儿,也有室友同学,他们家的传统就是这样,生日一定要认真过。
可生日没什么特别的,死贵的蛋糕也死难吃,不过是又老了一岁,还是跟顾西靡分开着。
演唱会结束,他迷茫了一个晚上,决定先把手头的工作全做完,然后跟公司彻底拜拜,他签了十年约,违约金足以废掉他半个身家,不过就是钱,没了再赚,反正他赚得再多,也比不过顾西靡一个零头,不想比了,在顾西靡这里,他早就输得彻彻底底。
今天在拍杂志封面,什么破杂志他不关心,又是在那儿摆半天破姿势,还不给钱,粉丝可以大吹什么时尚地位商业价值,其实就是为了卖身上的衣服首饰。
一套结束,换了身衣服,化妆师在给他补妆,他刷着手机,明星出轨,加班猝死,金价下跌,跟他上个月看到的内容基本无差,这个世界还能有点儿新鲜事吗?
“可以了,继续拍摄吧。”工作人员提醒道。
这时,林泉啸的手机振动起来,有人打电话过来,姚澜。
“喂,找我干嘛……哦,他啊,跟我有什么关系……不是,谁说的,那天我鬼上身了……就这样吧,我忙得很……喝醉了?在哭?叫我的名字?”林泉啸握紧了手机,“那你把电话给他。”
等了片刻,林泉啸只听到那头的深深浅浅的呼吸声,这边的工作人员又在催,他不想先开这个口,但一直耗着也不是办法,“有什么话就快说,我很忙。”
又是一阵漫长的等待,林泉啸的耐心已经见底,“不说我……”
“我想你……”
第67章
天刚见黑,酒吧里已经坐满了人,不同于数年没变的招牌,“400击”内部重新装修过,毕竟八年前的审美也很难延续到今天,现在店内的风格更加年轻化,客人也更加多元,有头发五颜六色,穿着皮衣铆钉的不良青年,也有解了领带的正装上班族。
吧台处坐了一排人,顾西靡没急着去点酒,细细看起墙上的照片,大部分都是叫不出名字的乐队,但他们脸上的神情都似曾相识,那时摇滚乐的黄金年代已经过去,可还是有一群人相信中国摇滚会有更好的明天,各种大小乐队前仆后继,犹如刚破壳的小海龟,铆足了劲儿冲向大海,存活一年的概率还不到百分之一。
照片墙正中间最大的相框里是四个少年,照片拍摄于“400击”二楼的livehouse,阿折静站在一边,陈二龇着牙,朝台下挥手,林泉啸搭着顾西靡的肩,另一只手高举,行着“金属礼”,顾西靡搂着林泉啸的腰,两个人相视而笑,台下乐迷扒着舞台,挥舞着手臂,手中的t恤旗帜般在飘扬,画质不是很清晰,可有一种蓬勃的,难以言喻的生命力要冲出相框,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世纪初的希望。
顾西靡当然记得那场,他第一次在舞台上演奏自己创作的音乐,第一次听到那么多人齐声喊着他的名字,切身体会到了林泉啸为什么会热爱这个舞台,那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被接受的幸福感。
他现在有自己的乐队,进行过无数次演出,演出时他偶尔才会感到幸福,有些东西变了,他说不清是什么,可能是他已经二十五,也可能是所有的歌都演过太多遍,台下的人永远正青春,是活水,换了一波又一波,而台上的人是换不了弦的吉他,只能一天天损耗。
他看着林泉啸的侧脸,上扬的嘴角,浅浅凹下去的酒窝,发亮的眼睛,想不起来林泉啸上次笑得这么开心是什么时候,他带给林泉啸的,多的是争吵,眼泪,失望,痛苦总是历久弥新,相比之下,那些短暂的欢愉不值一提。
和摇滚乐一样,再盛大的辉煌都是昙花一现,既然人生所有的精彩时刻都无法重现,何必要死攥着过去那一点美好不放,直到连那一点都消磨殆尽?
他已经过了相信明天会更好的年纪,往后的日子,不过是徒增一岁又一岁,生命中或许还存在着能令他感到振奋的东西,可和他这样的人在一起,即便是林泉啸,也会泛潮生锈。
他很想转身就走,但脚步还是不受控制地往前,还有一小段距离,他没有再动,静静站着。
林泉啸边摆弄着面前的祭品,边说:“渺姐,你说西靡还记得我吗?还记得,你也这么觉得吧?他如果敢忘了我,我做鬼也不会……呸!对不起渺姐,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他倒了一杯酒,往前方缓慢横洒过去,“我敬你一杯,你在下面要吃好喝好,多多保佑西靡一切顺利健健康康,有空的话,也可以保佑我能考到北京,没空就算了。”
他突然站起身,顾西靡慌忙蹲下,隔着一块块墓碑,看到他抬起手臂,抹了一把眼睛。
“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?真希望你们都在。”
顾西靡将花放在墓碑前,今天的石台上依然有已经祭拜过的痕迹,他跪在地上,拿起面前的酒瓶,倒了杯酒,想说几句悼词,但和往年一样,什么也说不出。
“你是……”
顾西靡听到声音,将头抬起,眼前是沧桑般的林泉啸。
“西靡!”林朔手里拿着花,情绪显然有些激动,花止不住地抖动,上下打量着顾西靡,“你都这么大了……真没想到能在这儿遇见你。”
“这是我妈的墓地。”顾西靡站起,拍了拍膝盖上的灰。
林朔尴尬地一笑,“当然,我的意思是,很久没见了,看到你……”
“就像看到我妈一样?”顾西靡说着便转身,“抱歉,我还有事。”
“阿啸没和你一起来吗?前两天我去了他的演唱会,但是没买到前排的票,他现在比我还高了吧?我太久没见到他了。”
顾西靡看了他一眼,头发还是到腰,但发量稀疏不少,脸上多了些胡渣,强撑的笑容使得眼尾的纹路更加明显。
“他是你儿子,想见他就去找,为什么问我?”
“你又不是不知道他,我之前去北京找过他,结果他非说我是流浪汉,让保镖把我轰走了。”林朔无奈笑着,“明眼人都能看出他是我儿子吧?”
顾西靡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片刻,问:“你缺钱吗?多少?”
“我不是这个意思,再怎么说,我也是他亲爹,干不出那种缺德事。”林朔叹了口气,“我老了,这些年再怎么胡闹,也就他一个儿子,西靡,我知道这个请求对你来说很过分,但阿啸只听你的话……”
“你搞错了,别太相信网上的八卦,我也很久没见他了,抱歉。”
顾西靡离开原地,身后又响起林朔的声音:“对不起!”
他不明白这三个字是对谁说的,蒋琴,何渺,还是林泉啸,无论是谁,都不该是他。
顾西靡应该走了,可他走在这一条条陌生又熟悉的街道上,今天是个阴天,外面没有太阳,空中不时响起几声闷雷,路上偶遇一只黑猫,睁着圆眼警惕地看着他,他朝猫笑着,刚走近,猫叫了一声就跑了。
走了许久,手心出了汗,顾西靡左手戴着皮质的露指手套,这会得发痒,他把手套摘下,皮肤闷得发白,那道狰狞的疤痕格外刺眼,还有手背上的纹身,他在经脉上纹线,是想提醒自己跟他血脉相连的人是谁,让他不要轻易伤害自己,可还是没能做到。
何渺生下他时,还没有现在的林泉啸大,如果换作是他,在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突然有了个孩子,也未必能比她做得更好。
他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,“对不起,又让你失望了。”
在墓碑前没说出口的话,此时说了出来。
四九庄那一片已经竖起一幢幢高大的居民楼,找不出任何过去的影子,那些记忆里的麻石路,砖瓦巷,黄鼠狼,他从未在别的地方见过,往后也不会再见。
安城已经不是过去的安城,一切都在奔向崭新的时代,只有他,日渐陈旧。
“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?真希望你们都在这里。”林泉啸的声音回荡在他耳边。
林泉啸大醉了三天三夜,之后便继续忙工作,没有顾西靡,还不是一样活。
除了老有狗仔会提到那三个字,他根本听不到这个刺耳的名字,顾西靡跟他之间的交集,都是他硬凑上去才换来的,反正顾西靡不稀罕,求放过,那他就还顾西靡一个自由。
除非顾西靡求着他见面,否则他绝不会再去找顾西靡。
演唱会的收官站在安城,那天也是他的生日,不就是个生日,他活了二十多年,顾西靡也就陪他过过一个生日,当天连人影都没见着,过生日这种事,没有顾西靡,还不是照样过。
上次在台上发抽过后,他和公司商量,其实是大吵,他都不想干了,也没必要再当孙子,最终公司妥协,收官站可以让粉丝退票,所有损失他一人承担。
本来爆满的场,少了将近三分之一的人,台下除了粉丝,还有他在安城的父老乡亲们,不是每年生日都有这么多人,但每年他都不是一个人过的,即便是大学那会儿,也有室友同学,他们家的传统就是这样,生日一定要认真过。
可生日没什么特别的,死贵的蛋糕也死难吃,不过是又老了一岁,还是跟顾西靡分开着。
演唱会结束,他迷茫了一个晚上,决定先把手头的工作全做完,然后跟公司彻底拜拜,他签了十年约,违约金足以废掉他半个身家,不过就是钱,没了再赚,反正他赚得再多,也比不过顾西靡一个零头,不想比了,在顾西靡这里,他早就输得彻彻底底。
今天在拍杂志封面,什么破杂志他不关心,又是在那儿摆半天破姿势,还不给钱,粉丝可以大吹什么时尚地位商业价值,其实就是为了卖身上的衣服首饰。
一套结束,换了身衣服,化妆师在给他补妆,他刷着手机,明星出轨,加班猝死,金价下跌,跟他上个月看到的内容基本无差,这个世界还能有点儿新鲜事吗?
“可以了,继续拍摄吧。”工作人员提醒道。
这时,林泉啸的手机振动起来,有人打电话过来,姚澜。
“喂,找我干嘛……哦,他啊,跟我有什么关系……不是,谁说的,那天我鬼上身了……就这样吧,我忙得很……喝醉了?在哭?叫我的名字?”林泉啸握紧了手机,“那你把电话给他。”
等了片刻,林泉啸只听到那头的深深浅浅的呼吸声,这边的工作人员又在催,他不想先开这个口,但一直耗着也不是办法,“有什么话就快说,我很忙。”
又是一阵漫长的等待,林泉啸的耐心已经见底,“不说我……”
“我想你……”
第67章
天刚见黑,酒吧里已经坐满了人,不同于数年没变的招牌,“400击”内部重新装修过,毕竟八年前的审美也很难延续到今天,现在店内的风格更加年轻化,客人也更加多元,有头发五颜六色,穿着皮衣铆钉的不良青年,也有解了领带的正装上班族。
吧台处坐了一排人,顾西靡没急着去点酒,细细看起墙上的照片,大部分都是叫不出名字的乐队,但他们脸上的神情都似曾相识,那时摇滚乐的黄金年代已经过去,可还是有一群人相信中国摇滚会有更好的明天,各种大小乐队前仆后继,犹如刚破壳的小海龟,铆足了劲儿冲向大海,存活一年的概率还不到百分之一。
照片墙正中间最大的相框里是四个少年,照片拍摄于“400击”二楼的livehouse,阿折静站在一边,陈二龇着牙,朝台下挥手,林泉啸搭着顾西靡的肩,另一只手高举,行着“金属礼”,顾西靡搂着林泉啸的腰,两个人相视而笑,台下乐迷扒着舞台,挥舞着手臂,手中的t恤旗帜般在飘扬,画质不是很清晰,可有一种蓬勃的,难以言喻的生命力要冲出相框,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世纪初的希望。
顾西靡当然记得那场,他第一次在舞台上演奏自己创作的音乐,第一次听到那么多人齐声喊着他的名字,切身体会到了林泉啸为什么会热爱这个舞台,那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被接受的幸福感。
他现在有自己的乐队,进行过无数次演出,演出时他偶尔才会感到幸福,有些东西变了,他说不清是什么,可能是他已经二十五,也可能是所有的歌都演过太多遍,台下的人永远正青春,是活水,换了一波又一波,而台上的人是换不了弦的吉他,只能一天天损耗。
他看着林泉啸的侧脸,上扬的嘴角,浅浅凹下去的酒窝,发亮的眼睛,想不起来林泉啸上次笑得这么开心是什么时候,他带给林泉啸的,多的是争吵,眼泪,失望,痛苦总是历久弥新,相比之下,那些短暂的欢愉不值一提。
和摇滚乐一样,再盛大的辉煌都是昙花一现,既然人生所有的精彩时刻都无法重现,何必要死攥着过去那一点美好不放,直到连那一点都消磨殆尽?
他已经过了相信明天会更好的年纪,往后的日子,不过是徒增一岁又一岁,生命中或许还存在着能令他感到振奋的东西,可和他这样的人在一起,即便是林泉啸,也会泛潮生锈。